心情故事 - 我看了2730期的教會公報頭版
◎陳鴻聖
今年6月我完成了小學六月的課程,因此都得跟媽媽上班,可能是我太吵了,媽媽就說我可以看辦公室的「報章雜誌」無意間我看到了2004年6月21日到6月27日期的教會公報的一個版面是用紅色的字「離婚」然後是黑色的字─
基督徒生命無法接受之苦大字
它提到了:
1、 每年台灣的離婚率有兩成是我們基督徒
2、 只要是離婚的人都不敢看別人的眼光
3、 有些教會每週一都會為離婚的兄弟姊妹禱告
4、 有些教會有成立「離婚治療團契」
5、 離婚的人可以在教會得到憐惜和安慰
我的感想:
人怎麼離婚呢?是誰的錯?又該是誰的責任?
我想以我現在的年紀還是不要知道的好!不過我認為不管Women或是Men都要尊敬對方、愛惜對方!因為結婚的人曾經有過甜美的時光;再踏過紅色的地毯,接受人們祝福的當時在教堂裏,再耶和華和許多人面前發誓要永遠疼愛照顧對方!這是我參加舅舅和阿姨在教堂結婚時的深刻印象。
在去年年頭!爸爸和媽媽大吵一架!最後媽媽受不了,偷偷瞞著爸爸帶我去一家我們常去的「××茶廳、餐廳」吃過年大餐!突然媽媽叫我去隔壁的「文具店」買「離婚協議書」,一開始我很難過很沒有安全感,因為父母要離婚了!我不曉得要跟爸爸?還是跟媽媽?心理一直很害怕!媽媽花了一個晚上時間寫好了「離婚協議書」,並直接給了爸爸!但爸爸始終都不簽自己的名字!就這樣這件事一直拖到現在,父母的離婚沒辦好!我真不明白這其中變化多端的故事!不過我一知道爸爸不簽字,我的心情好了一點,真希望這件事可以拖到很久很久!
不管你是離婚、新婚、或是有婦之夫、有夫之婦還有父母離婚的人!都不可以忘記你(妳)都是耶和華的兒女,都是耶和華所喜愛、保護、愛護的兒女!更別忘了耶和華天天在祝福你看顧妳!所以各位兄弟姊妹、親朋好友、以及各位畢業的學生或是還沒的學生,不管你(妳)是在甚麼樣的環境,你(妳)都要天天喜樂!
喜樂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