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台灣原住民族將族群權益運動正式推向社會性的層次,此後,經過了10年的抗爭與努力,終於在族群正名運動的領域上獲得實質的進展。1994年國民大會正式將憲法增修條文將「山胞」正名為「原住民」,1997年再正名為「原住民族」,2005年,行政院正式通過每年8月1日訂為「原住民族紀念日」。
從形式的觀點來說,這樣的演變與結果是令人慶幸的,因為它象徵著原住民族主體性在台灣社會之中以逐漸被認同,原住民族得以感受到去污名化的溫馨與尊嚴。然而,如果從社會現實與台灣各族群的互動經驗來看,原住民族的權益和地位未符其實,在許多方面仍是受到外界極大的歧視,以致於到今天,「正名運動」、「姓名條例」均已完成法定程序,原住民族理應爭先恐後以恢復傳統姓名來見證「原住民族正名」這辛苦爭取、且遲來的正義,原住民族更應該珍惜台灣社會所呈現的善意。然而,我們驚訝地發現,在46萬餘的原住民族人口中,竟然只有兩千餘人以具體行動向世人宣佈自己原住民的名字。為什麼原住民族對自己萬般辛苦爭來的權益如此冷漠?我們以為有些攸關公平正義的社會建構重要工程,需要政府以善意和負責任的態度去規劃與實踐。此外,有些部分的工作有賴原住民族自己的行動,藉以讓整體社會感受到原住民族的成長、並且讓台灣社會從原住民族的努力和表現,得到成長的啟迪。要促進多元的台灣社會邁向新秩序的探尋,我們以為辦理「原住民族紀念日系列活動」有其實際的需要性與重要性。因為「原住民族紀念日」將會變成台灣原住民族共同擁有的傳統「儀式」和「象徵性的行為」,這件事對台灣社會的社會價值以及社會規範有一定的影響力。「紀念日」既然是被公認的社會儀式,它可以塑造原住民族的集體記憶,並進一步地孕育台灣社會共同歷史認同。因為它在經過社會公共空間的紀念活動過程時,它一方面有助於原住民族取得政治地位的正當性;另一方面也有助於多元國家社會的秩序重建與社會整合(施正峰
族群紀念日的意義)。
事實上,上帝國宣教的歷史不乏這一類的經驗。著名的事件之一就是舊約聖經中所記載的以色列民族出埃及的經驗,許多聖經學者的研究證實,出埃及事件並不是12支派共同的歷史經驗,但是經過不同支族在支派同盟的公共儀式不斷的重覆參與,出埃及事件就被形塑為12支派的共同歷史記憶。教會聖禮典的受洗與聖餐,也是一個很好的例證。因此,如果上帝國的宣教包含著促使台灣社會各族群之間的互相了解、尊重、欣賞與包容,我們認為慎重、有長遠目標導向的辦理「原住民族紀念日」系列活動,是一個重要的宣教課題。
為了能夠回應基層的聲音,排灣中會很積極地在最短的時間之內推派數位牧長及教會代表,成立「原住民族紀念日」活動的工作小組,並且向總會原住民宣教委員會研提申請辦理「原住民族紀念日」活動的計畫書。我們相信,排灣中會全體教會牧長和信徒們對這一項宣教事工所展現的熱心與努力,以及排灣中會近兩年辦理各項重要事工與活動所累積的經驗,足以證明排灣中會在這些方面的執行能力是可以獲得信賴的;當然,如果這一項計畫與申請的方案,能獲得總會原住民宣教委員會的認同與支持,排灣中會將以最負責任的態度,以及優質的辦理成果,讓這一項宣教大業在社會中啟動,以此表達我們在上帝國宣教的忠心、我們對總會原住民宣教委員會的感謝,以及我們對台灣的真愛。 |